一边是两会,一边是侵权    张耀杰(北京)         一      今天是2005年3 月5 日,所谓的“中国全国人民代表会”正式开幕的第一天,也是所谓 的“政治协商会议”正式开幕的第三天,同时还是我这个书斋中人直接参与所谓的“新民权 运动”的一周年纪念日。      一年前的今天,我在日记中写道:“2004/3/5,星期五,晴。在邮箱里看到俞梅荪的邮 件,写作《一边是两会,一边是逃亡——俞颂华之孙、著名律师俞梅荪与维权农民大逃亡》。 ……”      由于此前和俞梅荪只见过两面,只知道他在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任职,而不知道他其实是 一名直接参与过立法活动的前中南海秘书和法律学者,而不是一名律师。我之所以写作这样 的一篇文章,是因为俞梅荪于2004年3 月1 日开始,与来自河北省唐山市的桃林口水库移民 代表张友仁,为躲避唐山警方的追捕,一同在北京城郊过起了逃亡生活。在他们身上,携带 着11283 名库区移民联署签名的《要求罢免唐山市委书记张和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和河北省 人大代表资格的动议书》。         二      为息事宁人,赵紫阳去世后的这一段时间里,我极少与受到特殊礼遇的朋友们联络。想 起今天是自己颇值得纪念的直接参与“新民权运动”一周年,我专门给俞梅荪通了电话,意 外得知他这些天一直处在警察朋友的柔性关怀之下:出门有车送,吃饭有人请,在我接通电 话的这一刻,警察朋友就站在他身边贴身监督。      我想,俞梅荪作为一个没有生财之道的单身汉,有警察朋友贴身关照,总比去年这个时 候逃到香山脚下的矿泉水仓库里煤气中毒并咬破舌头要好得多。中国的党政当局能够柔性对 待北京地区数十位元像俞梅荪这样的异议人士,无论如何也算得上是小小的进步。只是呆在 唐山家中养病的张友仁,依然没有拿到当地政府欠下的几十万元移民补偿款;被11283 名库 区移民要求罢免的唐山市委书记张和,依然坐在人民大学堂里行使他的代表人民的“崇高” 权力;由于与俞梅荪和李柏光一同组织农民集体维权以及其他莫明其妙的原因而被安全部门 秘密逮捕的赵岩,依然被关押在大红门监狱里无声无息。这一切令我在所谓“盛世”、“和 谐”的高调宣传中,总感到一种无处不在的红色恐怖。      从网上得知,我的另一位还没有来得及见面的朋友师涛,将于3 月7 日在长沙被秘密审 判。而师涛年轻的妻子王媛倾家荡产聘请的人权律师郭国汀,却于赶赴长沙阅读案卷之前的 2 月23日,被本应该捍卫司法尊严的上海市司法局,采用极其下流的手段骗走了律师执照。      在郭国汀律师的强烈要求下,上海市司法局定于3 月4 日也就是全国人大正式开幕的前 一天,在吴兴路225 号上海市司法局召开听证会。事到临头,上海市司法局先是改变听证会 地址,进而采用暴力手段阻截拘留前来参加旁听的李建虹(小乔)、王继海(北海舟)、吴 孟谦(吴敦红)、王建波(箫剑)等人。      3 月2 日,我曾经收到李建虹女士回复的邮件:“你好!师涛案郭律师已委讬天易所同 仁前去长沙办理,这个案子估计谁代理都会‘凶多吉少’。我们很难给予实质性帮助。估计 暂不需要北京方面请第二律师(一月郭律师去长沙时为申请手续方便已代家属从当地聘请了 第二律师)。暂时也不需要律师费捐款。谢谢你和朋友们!郭律师‘行政处罚’听证会3 月 4 日举行。我昨日被上海市公安谈话威胁不得参加旁听听证会,他们要我写保证书被我拒绝。 再联系!我手机近两日有可能关机,因不想被公安掌握我的行踪。周五我会去听证会,如果 我没有在听证会露面就是被他们看住了。小乔。”         三      为了能够参加听证会而不得不躲到朋友家借住的李建虹,于9 时许在吴兴路225 号上海 市司法局门口,被上海市公安局两名警察强行带到永嘉路460 号天平派出所,被剥夺人身自 由达5 个多小时,其间还遭遇无理搜身和粗暴抢夺手机等非法待遇。专程从杭州赶到上海的 吴孟谦(吴敦红),在向朋友们分发郭国汀律师的相关材料时,被一名女特务指认为小偷在 大街上追赶。一连串的“抓小偷啊!抓小偷啊!……他抢了我的包!”的呐喊声,把中国便 衣警察贼喊捉贼的本色真相,表现得既活灵活现又淋漓尽致。中国合法公民依法旁听郭国汀 律师听证会的权力,就这样被执法犯法和做贼心虚的上海市司法当局极其下流地剥夺了。      仅就师涛一案来说,他所记录并转发给《民主通讯》的“中共中办(六)国办十一号文 件摘要”,是从自己所在报社——湖南长沙《当代商报》社——每天下午5 点的“编前会” 上听到的。这份文件既然被有关部门认定为绝秘文件,有关部门就应该按照绝秘的程式方式 予以保守秘密,而不应该把绝秘的文件随便告诉给与秘密工作毫无关联的党外记者师涛。应 该保守秘密的人不保守秘密,却偏偏让一个不应该保守秘密的人承担所谓的“泄密”罪责, 这本身就是“欲加其罪,何患无辞”的政治陷害。围绕着这样一个并不复杂的“泄密”冤案, 中国的司法当局所表现出的种种见不得阳光的违法作为,所证明的只能是当下中国既不文明 更不先进的不和谐与反和谐,而不是最高当局所宣称的“和谐社会”。      面对如此自相矛盾、口是心非的“和谐和谐”,我想起这么四句话,与有志于从事“新 民权运动”的朋友共勉:一年又一年,人权蜀道难。一边是两会,一边是侵权。民主非馅饼, 和谐非保先。维权靠自己,头顶无青天。      2005-3-5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