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界悲心浦志强 (北京)萧瀚 富于想象力的人 就会同情那些聋哑、残废、穷苦的人 以及那些毫无抵抗力的小动物, 如果他想要逃避世界上的苦难, 就必须心肠变硬,掩耳闭目, 对外在世界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美】丹诺 说起浦志强律师,有人会以为他仅仅是一堆概念的组合——“公益律师”、“维权律 师”、“大律师”…,但跟他接触过,就会发现,至少没那么简单,并且要有趣得多。 志强的个头,我看足有1米9,古代章回小说里常说某豪杰“身长八尺,腰大十围”,他 基本合乎这个标准;《麻衣神相》里还论及“声如洪钟”,这一条,他也合格。因为抽烟太 多,他的声音常带着沙哑,而且平时说话常常会拖长了音节,很厚,瓮瓮的,像从肚子里发 出来。他那张标准的国字脸,说得俗一点是“天庭饱满、地廓方圆”,看人的时候,眼神炯 炯的,但总脱不了顽皮的味道,因此仿佛很有点稚气,有时是一种假冒伪劣的玩世不恭,很 悲惨——这玩世他从来没装像过。 有人第一次见他,就跟我说:“志强高高大大,声音又字正腔圆的,一看就像电影上的 好人。”确实,他像是按照古代小说家和相师所定标准长的。 因为是律师,所以志强总是一身的西服,出庭的话当然还有领带,除了藏蓝色,我没见 过他穿其他颜色的西装,他的风衣好像都是黑色的,敞着扣子,远远走过来,颇有点银幕硬 汉的味道,挺潇洒。他的皮鞋是黑的,电脑是黑的,包还是黑颜色的,还有他的车是藏蓝色 的,我想他可能就是喜欢深颜色的东西。 认识志强年头不算很长,我们正式见第一面之前,文交、以致神交已久,所以都不记得 具体见面的时间。2001年的时候,我写过几篇文章,探讨美国对言论自由的制度性保护,以 及中国当代该领域的问题,正好他在诉讼过程中能够用到一些,后来的交往也多与我们的本 行有关。 因为工作,我们有过不少合作,一起讨论案件就不必说了,我们也一起出庭。《财经》 杂志的一篇报道让某利益集团恼羞成怒,引来一场名誉权诉讼,志强和我一起代表《财经》 杂志,2004年初,那时天气还很冷,在戒备森严得像监狱的北京东城法院,在那个小法庭里, 志强和对方律师展开了唇枪舌剑。这次庭审过程,我想可算个不错的律师职业技术课堂,虽 然这并不是他最精彩的一次。志强的工作建立在扎实的调查和材料功夫上,所以根本不需要 用那些下三滥的所谓技巧,他是我见过台风最正的律师之一,他尊重对手的人格,即使对手 的辩风很猥琐。法庭上的志强,辩才是一流的,多有急智——这是我根本没有的东西,所以 特别佩服,他常常在对方的陈述中,找到他们自己疏忽了的大漏洞,把对方逼得嗫嗫诺诺很 难堪,在那种情况下,有些不入流的律师常常会被激出他们本性中的流氓劲儿,强词夺理。 时间过得太久,我记不起细节,本来可以举点有趣例子的。有时我想,志强的这种特征好像 有点“人来疯”,听审的人越多,他会越来劲,发挥得越好。庭下,他常像个懒猫,一上了 庭,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十八般武艺抡开耍。他的法庭风格完全是英美派的,他用常识诉诸 人的善良天性和情感,所以往往很动人,法庭陈述常常就是一篇精彩的演讲词。如果对方千 方百计回避人的正常情感,就会很厌恶他的这种风格,甚至嫉恨他,而这正是他能成为公益 律师的基础。 如果把律师仅仅看作一种职业,而且按照据说现在最流行的“利益最大化”——所谓经 济学解释,志强是个傻律师,余秋雨诉肖夏林名誉权案、《中国农民调查》的名誉权案、奥 美定美容案、广州电动车案…,他都是免费代理人,说他是维权律师,是因为他总是代理弱 势一方,这当然也是他被认为当代杰出“公益律师”的原因之一。 对许多人来讲,志强首先是个侠客,其次才是律师。在奥美定诉讼案中,当张慧琴女士 感到完全无助的时候,志强给她打电话,告诉她:“你的案子我接了,免费代理。”张女士 万分感激——她在深圳找过三个律师,都被拒绝了,据说经历了那三个律师之后,她很悲哀, 觉得在深圳 2300个律师里,怎么就没人能帮她?类似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不必详举,受 惠于志强的无助者又何止于张女士一个呢?不仅如此,他还是个“散财童子”,见到人家有 困难,就会看不过眼,随机资助别人那是常有的事,他的心原本是颗慷慨之心。 志强的侠性造成他性格中特别稀见的一种特性,与人交往他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平时没 什么来往,有事了才会找你,而最重要的是你需要帮忙的时候,他肯定不会缺席。他经常会 问朋友们需不需要帮忙,如果需要帮忙,他会很及时,想尽办法。去年夏天就有一次,他在 西安出差,一个北京的朋友有急事找他化缘,他没办法就给我打电话,让我帮着解决,而且 回来后立刻补上。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情,至少可以说明,志强要是说帮不了忙,那就一定 是真的,祇要他还有点机会就不会拒绝。当然他也是那种嫉恶如仇的人,要是瞧不上谁,别 说帮忙,这人还会明显地感觉到他的轻慢。 即使和陌生人交往,他也几乎完全没有防范之心,这确实很少见——当然并不是说他容 易上当,而是他与人交往几乎过度的善意预设,前段时间他还在博客上声称有骗子打他主意, 想想挺好玩的——骗到大律师头上了,呵呵。 志强有侠心,更有童心,我想这两样从来都是孪生的。他大大咧咧,跟女性朋友在一起, 把人家当哥们,没啥温柔的“绅士风度”;他有时无所顾忌,说话带锋露刺的,有一回就当 很多人面说其中某某人办案子不行,祇适合搞理论研究——这符合事实,因为那个人不喜欢 律师职业;他的办公习惯凌乱不堪,到法庭上常常找资料找半天,有种人就是这样 ,他们 准备工作做得很好,具体行动的时候却一锅粥,但居然不出错;他最有意思的习惯是,动不 动就要带点自嘲地自吹自擂,这种习惯要放别人那儿就是过于自恋,但在他那儿却并不叫人 厌烦,反而增加他的魅力,这真是件古怪的事——他成天“臭美”,人家也跟着“臭美”他, 变得跟他一样“弱智”?不是的,这种表面上的自吹自擂,骨子里并没有当真,他祇是觉得 好玩,是那种孩子式的既单纯又笨拙、全无机心的玩笑虚荣心,所以人不会腻味,倒有点审 美意趣。这一切在他的同事们那里都成了宠他的理由,由着他胡闹,他在事务所是个“屡教 不改”的顽皮“一霸”、“胡闹”大王,一定程度上,他们把他当孩子疼,我猜。 侠心与童心确乎是同在的,志强不仅仅在做律师,做公益律师,他还常常是一些重大社 会事件的公开评论者,像那个说“可是他什么衣服也没有穿呀!”的孩子,所以不能发表、 发在网上被删除,自然也是常事。 在律师界,志强的文字能力要算相当好了,机趣、有想像力、有表现力,能感性,也能 理性,但是有一个阶段,他的文字我是不喜欢的,因为有时不必要的枝蔓过多,我直接跟他 提过,建议他的语言方式与文体应该协调。志强是个从善如流的人,不多久,他的文字又恢 复到原先的状态了,而且更见内敛、凝重。最近他的那份《就广州电动车维权行动的个人声 明》就很具典型性,严肃、庄重、心存善意但坚持原则,感情充沛但文采适度,且保有一份 相应的职业性矜持,即使面对如此……(我现在尽量克制粗口)的地方政府,他也态度友善, 这很不容易。是的,一般而言,他对谁都是友善的。一个极端的例子是,由于一些奇怪的原 因,有时候东西厂会派人关心他,一个冬天的早晨,志强出门上班,看到楼道里躺着他们的 人,他心疼这些人的辛苦,歉意地跟人说:“我又不会跑,你们昨晚干吗不打个招呼?回去 睡就是了!”他眼里没有敌人,孟子所谓“仁者无敌”,我想该这么理解。 所以呢,仅仅说志强有侠心是不够的。《南华早报》的记者吴薇女士告诉过我,说她采 访志强的时候,他谈起过一个案件,当事人被当地政府戕迫得几乎山穷水尽,吴薇说志强讲 着讲着,“黄豆大的泪珠,啪嗒啪嗒地一颗颗往下掉”,我能想像当时他拿烟的手一定是颤 的。吴薇说她当时很震惊,完全想不到一个 40多岁的彪形大汉,竟然会为了别人如此常见 的事落泪。虽然我未曾亲见,但我相信这是真事。我也不想去问志强,因为男人之间是不能 打听眼泪的。他身上有高于侠心的东西,便是佛门所谓悲心,就是儒家所谓的悲天悯人,它 是侠心的起点。正因为如此,他表面上大大咧咧的背后,藏着敏感和细腻——他会放过那些 庸常的细节,却不会忽视需要他关心和帮助的小事。 志强最大的缺点是像个“劳模”——完全没有闲暇,他祇有工作,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处 在工作状态,几乎没有生活,这是我最不习惯、也最不赞成的,我认为拔刀相助、行侠仗义 的事业祇能是生活的一部分,而不能是全部——虽然我知道不能求全。 我曾说过,并不是哪个律师都有资格被冠以“大”字称号的——贫贱不移、富贵不淫、 威武不屈,此之谓大,志强正走在这条“远大路”上。虽然离功德圆满还早,但大律师的 “初级阶段”,他早已到达。有时我想,浦志强这人该说是个既复杂又单纯的人——这是杰 出律师最重要的素养,如果给志强画幅漫画,该是怎样? ——板寸头、黑风衣、叼着烟,眼睛有点被烟熏眯着,眼神里盈着笑意——再加点顽皮 和微微的嘲讽就全了,左手端着《大悲咒》,横在胸前,右手捏着《宪法》,垂在大腿边…。 可惜我不会画画,祇能写点散感,给想了解他的人留点印象,毕竟这个时代大律师太少 了。 (2007年1月18日于追远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