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应当关注上海司法不公正问题 (上海)冯正虎 本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上海天伦咨 询有限公司编辑了一本有益于社会、有助于中日经济交流、有利于中国对外开放的电子出版 物《上海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版)》中文版(同济大学出版社出版、标准书号:ISBN 7-900609-33-4)、《中国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版)》日文版(日中展望出版社出版 标准 书号:ISBN4-931548-98-9)。在上海这个权势者家天下的独立王国里,由于是非的判断标 准不是法律,而是权力,我的行为竟然成了犯罪。法官屈于权力的淫威,黑白颠倒、徇私枉 法,公然判决作者3年冤狱、罚金40万元人民币。 上海的法官为什么敢制造这个对抗中国宪法法律、公然侵犯人权的冤案?2001年6月、8 月的错判,法官是为了维护行政机关的部门利益,当时中国还是一个“法律倒置”观念盛行、 没有《行政性许可法》的时代。2001年11月13日本人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在上 海市提篮桥监狱作为一个无罪的囚犯,开始了漫长而艰辛的申诉之途。2002年 9月29日上海 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又一次作出错判(2002沪高刑监字第42号),剥夺了冯正虎再审的司法 救济权利。2003年11月12日刑满释放后,冯正虎继续依法申诉。 本案例公开后,引起国内外人士,包括高层官方人士极其震惊,这是上海的耻辱。海内 外网站纷纷报道。2004年12月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主办的《方圆法治》杂志 也发表了《以宪法权利的名义出招》一文,在国内外引起很大反响,国内最大的官方网站中 国网、各大城市的曝光台网站、东方法眼、中国宪政等国内网站相继转载、海外的报刊及网 站也作了报道与转载。2005年1月上海市人代和政协的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以冯正虎的冤 案质询上海法院。2005年2月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再一次立案复查冯正虎的冤案(2005沪 高刑监字第19号),但并非真心实意地去依法纠错,而是采用法院逃避法律追究的惯用手法: 玩弄司法程序,拖延时间,企图避过公众舆论及人民代表的压力,拖垮申诉人。一拖又是8 个多月,在冯正虎的催逼之下,才于2005年10月17日上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第二调解 室由严军、马晓峰法官向冯正虎口头通知:不予受理、维持原判。连一条有法律依据的理由 也没有,也不敢堂堂正正的发出一张复查结果的书面通知。 今天真相大白,法院为什么仍然坚持错判,一再剥夺申诉人的司法救济权利?道理很简 单,法官是为了维护法院自己的部门利益。尽管每一个刑事冤案的制造过程中,警方有责任、 检察方也有责任,但最后的责任,而且还要承担国家赔偿的责任在法院。一旦冤案纠错,原 审法官就要承担错判的责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是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要承担赔偿的责 任。因此,法律的权威往往会被法院部门的权威所取代,法院利益也就高于冤案受害者的利 益。法院怎么会轻易认错呢?实际上,中国的法官还不是真正意义的法官,他们也是一个部 门的官僚,他们不信奉法律,听命于长官的发号施令。如果上海的当政者是不尊重法律的昏 庸之徒,这些法官就会无法无天,不断制造并坚持冤假错案,给上海的稳定制造麻烦。如果 上海的当政者是坚守法律的明慧之士,这些法官就会恪守尽职、秉公司法、纠正冤假错案, 保证上海社会的和谐。 “公正与效率是二十一世纪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这是萧扬院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提 出的。但是,上海的法院是中国宪法法律的盲区,一直我行我素,既不公正,又没有效率。 这些法官的错判不是业务水平问题,而是法官不履行法官义务的问题。他们背叛了,他们必 须严格遵守宪法与法律的誓言;他们忘记了,法官首先是应当坚守法律其次才是官。这些法 官宁肯为了官位而背弃法律,官官相护徇私枉法,荒诞判决不怕世人耻笑。当然,这些徇私 枉法的法官有理由霸道与傲慢,法院是一家,家家一个样,不服错判,还要来法院申诉,不 予受理,冤了自己倒霉。目前,人大代表、人大或党政部门信访办除了转寄当事人的申诉信 之外没有什么作为,党政、人大信访办实际上已降格为法院门卫的一个信件箱。精明的法官 会尊重这些有权无势的邮差吗?法官也会滥用权力,也会不作为。谁来制约法官的权力? 现在,上海的法院已沦落为一个不讲道理,只讲权力的地方。在上海,法院的大门已被 一批不负责任、违背法律的法官以及一些支配法官的贪官污吏把持着,冯正虎案以及其他冤 假错案都已无法通过司法途径得以解决,除非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负起监督“一府院二院”的 责任,认真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职责,力图通过 权力去制约权力,清理法院中不遵守法律的腐败分子、不作为分子,疏通司法途径,才能使 被司法不公正、违法行政的受害者回到法院讲道理,大家心平气和地依据法律来解决一切历 史遗留问题,达成社会和谐的目的。 公民权利受到侵害的上海市民已经难以通过司法途径来得到司法救济,只有寻求政治途 径来解决问题。当地的权势者可以独霸法院,但人民也可以远离法院,以其他方式去寻求社 会正义与公正。中国特色的信访就是一个政治方式,一个用权力去制约权力的方式,是向法 治社会过渡时期中寻求社会正义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式。受到司法不公正、违法行政侵害的 民众依据中国宪法法律及国家信访条例的相关法规,坚忍不拔地、持之以恒地向当地或上一 级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代表、向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机构上访请愿,甚至 依法涌向街头抗议呼吁。上海的执政党领导机构、人大常委会应当重视民众的呼声,公开上 访的民众肯定是整个人群中最小的一部分,但这一部分的呼声是最强烈的一部分,最具代表 性的一部分,直接决定一个地区的社会和谐。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一个过去的上海正在结束,一个新的上海正在开始。陈良宇下台了,无论他是否会受到 司法的追诉,但他的政治生命已结束。他的同事与朋友有一部分人已被定性为贪官污吏、奸 商恶徒,伴随他先后锒铛入狱,还有一部分人仍在台上苟且偷生、等待发落。陈良宇理应要 为自己在位时期所犯的错误承担司法责任。但是,他在位的这届上海市委领导机关、上海的 国家权力机关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也应当反思,如果这些常委们坚守法律,不同流合污,敢于 行使监督“一府二院”的权力,官商勾结侵夺公私财产、徇私枉法司法不公正、法院沦落成 权势者的家丁陷害揭发者、等等陈良宇现象的上海丑闻就不会长期存在。 上海司法不公正是上海的难题,比经济问题更难解决,已成为上海社会不和谐的祸根。 为了避免陈良宇第二的产生、制止上海官员的腐败、缓解日益增长的民怨,就必须着手解决 上海司法不公正的问题。中央派往上海任职的二位大员不是经济治理之才,而是中国顶级的 法律专家,是解决上海难题的高手。新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习近平是法学博士,新任中共上 海纪委书记沈德咏先生是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领导审判监督庭的工 作、主编《审判监督指导与研究》。我欢迎他们来上海工作。他们的工作是否顺利,是否能 给上海人民带来一个新局面,上海市民正在拭目以待。上海问题是个老大难,不是一、两人 的能力就能改变上海的旧局面,我们希望上海这些身居要职的人物与上海民众一样要真心实 意地支持与配合上海新领导人的工作,结束上海过去的丑恶,发扬上海过去的长处,共建一 个民主、自由、法治、和谐、尊重人权的新上海。(2007年5月10日上海仁和苑)(需要详 细了解冯正虎的案例及护宪维权的文章,请浏览中国网刊登的文章 http://www.china.org.cn/chinese/law/726184.htm 以及冯正虎的个人网站:护宪维权 http://fzh999.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