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真实的胡耀邦——读《自由声音》后感 (江苏)郭少坤 丁亥春节其间,我到北京看望恩师于浩成先生。去时,我带上胡平先生寄给我的两本 《犬儒病》其中一本转送给了于浩成先生,也许是作为回报,于老送我一本有他参于的纪念 胡耀邦先生诞辰90周年文集——《自由声音》。 这本书共收集了31位作者的文章。其中有纪念文章10篇,回忆文章11篇,评说文章10篇。 在书的封面背后,有胡耀邦先生的夫人李昭题写的《悼亡诗》,诗云:“独秀红梅随冬 去,落絮细雨泣无声。人生自古谁不死,忠魂丹心慰后人。”作为胡耀邦先生的终身伴侣和 战友的李昭写出了如此感人的诗词,不仅是对胡耀邦先生的真情哀悼,是高度概括了胡耀邦 先生的光辉一生,表明了胡耀邦先生优秀的政治品质和高贵人格。 文集的《纪念》专栏前言里说得很好:“中国出了个胡耀邦,共产党里出了个胡耀邦, 这是中国的大幸。一个共产党的最高领导人,从人类文明的视野,来思考国家、民族、政党 的前行方向,不说绝无仅有,至少是鲜见的。这难道不是大幸吗?”的确,作为中国人应该 具备的国人人性和中华儿女应有的民族情感,在胡耀邦身上都当之无愧的体现出来了;作为 中国共产党人原本应该遵守的原旨真理,胡耀邦先生也忠实的执行并恪守了。因此,无论是 按照做一个中国人的标准还是做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衡量胡耀邦先生,都是无可厚 非的。但同时也无可否认的是:胡耀邦先生祇不过是共产王朝的良臣贤相,是一个恪守良知 的忠臣和诤臣。因此,他才在自己的职位上利用正当权力解救并保护了那么多受到共产体制 迫害的无辜之人;具体地说,就是在他担任中共组织部长时,平反了被打入地狱的几十万 “右派”,解放了许多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残酷迫害的各阶层干部和相关人员。因此,相对 于那些顽固不化和坚持“两个凡是”的共产党人,胡耀邦的确是共产党内的开明派和好人。 也因此,他在为个人树立形象的同时,也为执政的共产党挽回了已经丢失的面子,换回了一 定的民心民意。所以说,中国出了个胡耀邦,共产党出了个胡耀邦,不仅是中国的大幸,也 是共产党的大幸。否则,因为历史上那些臭名昭著的“反右”、“文革”运动给共产党造成 的统治危机,是很难被解除的。 有着2000多年封建专制的中国历史就是这样形成的:在维护中国的专制制度史上,所有 的维护者们往往谁也逃离不了这么一个定律:为人臣者,非忠即奸;为君王者,非明则昏。 当忠良和明君占据上风或者执政时,国家就兴旺发达;当奸贼和昏君当道或者握权时,国家 就动荡不安。就这样的反复循环,使得中国就像一台亘古不变的复印机,复制出一代又一代 的明君昏王和忠臣奸贼。而与此同时,社会随着他们的争斗及其成败变奏着动荡和安定的交 响曲;人民随着他们的争斗及其成败变幻着各自的喜怒哀乐;文明与腐朽随着他们的争斗及 其成败交相辉映;国家也就自然而然地随着他们或进步或倒退。因此,当像胡耀邦作为那样 的忠臣贤相能够为自己维护的统治作出应有的贡献时,历史的确因为他的个人作用而在进步。 可为什么当他成为最高的统治者时,却不能够贯彻自己的政治主张呢?显然,这也没有逃脱 专制怪圈的原理,那就是胡耀邦不是通过民主(即使是执政党的党内民主)选举出来的最高 领导人,他也祇不过是被历史沿袭下来的“宫廷政变”方式侥幸上去的领导人,或者具体地 说就是被那个在幕后“垂廉听政”的政治强人邓小平钦点的“接班人”而已。所以说,胡耀 邦也祇能和历史上任何一位封建专制史上的“皇上”一样,祇有老老实实维护本姓氏王朝的 利益,否则,也祇能会被本统治阶层罢黜或者遭到任何方式的迫害。从胡耀邦先生担任中国 共产党总书记以来的所作做为及其最终的下场来看,他并没有逃脱这一历史的定律。 在这样一个历史怪圈内,显然,即使是作为有现代文明意识的胡耀邦先生,在作为最高 执政党和国家领导人时,他也祇不过是在本统治阶级划定的范围内相对的解决一些问题,或 者帮助了一些好人。但是,对那些好人之所以受到冤屈及其问题的根本症结仍然是无所作为, 对于自己的政见而却无法贯彻。也就是说即使是解决个别问题后,由于制度的不变,天还是 那个天,地还是这块地,社会还是那样的社会,所不同的是后来的问题及其受害对象转移给 他人而已。没有法治的社会仍然是可怕的,没有民主的政治是到处充满着凶险。从胡耀邦先 生在世时所做的好事来看,他的确为了自己效忠的共产党及其统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 从胡耀邦先生去世后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及其后果来看,也正是胡耀邦先生在世时的局限性 以及他对共产主义的信仰维护这一不变理念,祇是就事论事的处理了一些历史上的冤假错案, 而对制造那些冤假错案的社会土壤和制度却没有任何触及,包括对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倡 导,都令人感到许多不足之处。所以,胡耀邦先生的历史作用也就因此而大打了折扣。 《自由声音》一书中纪录了许多作者对胡耀邦先生事迹的陈述和对他的深切缅怀,从那 些作者对胡耀邦先生颂扬的事迹中,我们可以看到作为身居高位的中共领导人,的确体现出 了共产党人实事求是的风范,展示出了一个国家领导人应具备的政治素质,为国为民可谓是 披肝沥胆、竭尽忠诚,甚至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是,如果人们认真的从叙述胡耀邦先 生事迹中就不难发现:正是因为作为共产党人的胡耀邦,他是不可能放弃维护本统治集团利 益和追随目标,他不可能“识庐山真面目”,因此,仍然“身在其山中”的他在处理一些他 的前任共产党领导所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时,不能不表现出他的局限性,甚至是错误观念。 在这一点上,我从自己细心读到的于浩成先生纪念文章中找到了答案。 于浩成先生在《怀念敬爱的耀邦同志》一文中首先肯定了胡耀邦先生作为一名共产党领 导人一贯的开明、务实精神,赞颂了他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但同时也正是在胡耀邦先生批 示处理的具体案例和事情上暴露了他的自身问题。 于浩成先生在1981年6月其间,通过所在的公安部部长赵苍壁和付部长于桑向邓小平和 胡耀邦转交去一封信,信的内容是:“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即将举行并讨论、通过《关于历 史问题的若干决议》,我想到一个问题,现在写信向你们提出来,这个问题也许你们已经考 虑到了,高饶的案子不能翻,当时党中央的处理是好的。但是,有一点是否应该考虑一下, 即:饶漱石在被开除党籍后,作为一个公民,长期被关押在监狱里,既不审判也不释放,直 到被关死在监狱中,至今也没向党内和社会公布过,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的。既然饶漱石可 以这样处理,在文化大革命中对刘少奇、彭德怀、贺龙等许多同志这样处理也就不足为怪了。 我建议在《若干历史的决议》提到高饶事件时讲一下对饶长期关押没有审判的做法是违法的, 今后,严禁这样做。……”从信的内容来看,作为法学家的于浩成先生这样的建议完全是为 了国家的法制建设而负责任,也是为了促使执政的共产党树立法治观念从而领导中国走向法 治制度化的良好愿望和积极因素。但是,胡耀邦先生在后来的批示中祇是说道:“长期关押 不做处理是不对的,但写进决议不行,请做点解释。”这样一来,由于胡耀邦先生积极维护 了共产党在历史上的政治错误,尤其是没有从法律上纠正侵犯公民权利的做法,不仅仅是于 浩成先生的这一事关重大的法治建议在共产党的历史决议中得以落实,也的确为后来共产党 统治下的随意性和公然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方式埋下了祸根。从后来的一系列因为以权代法、 以人代法所导致的侵犯公民权利(尤其是对赵紫阳先生的软禁)的形形色色案件中就得到了 充分的证明。不难想像,假使胡耀邦先生在那时就把重视公民权利胜过仅仅是纠正历史政治 上的冤假错案,把人权放到首位并强调写进《历史若干问题决议》并引以为戒的话,中国的 法制建设也许会因此进步很多。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由于胡耀邦先生没有足够的法制观念以及他的历史 局限,他和他后来的继承人赵紫阳先生都没有幸免于因受不到党内民主和国家法律保护的人 权灾难,想来很是令人遗憾和不无痛心。 胡耀邦先生由于受到党内极左派的影响和钳制,就一些大是大非问题上也往往是不得不 违心的去表态和处理。例如他在第4次全国作家代表大会后不久发表的《关于新闻工作的讲 话》以及1987年1月他被赶下台之前,在被迫检讨中竟然说出了“不该包庇像刘宾雁那样的 坏人”这样的话(详见《自由声音》于浩成先生文章)。他的这种委曲求全和对真理正义的 放弃,不能不使人们在看到共产专制的可怕之处之外,更进一步领略到这样一个问题:即使 是再优秀开明的共产党领导人也会在这样一个政治体制下扭曲自己原本有的人性。用胡平先 生的论着《犬儒病》基本观点来看,任何人都可能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对象面前表现出不同 的“犬儒”病态来,因为人毕竟是人而不是神。虽然我们不应该把胡耀邦先生的那种屈服和 违心说出来的话视为“犬儒”心理的反映,但是,单单就他说的“像刘宾雁那样的坏人”这 句话,还是不能够成立并是相反的。刘宾雁先生究竟是什么人,恐怕有良知的中国人心里早 就有了定数。 《自由声音》一书所反映的胡耀邦先生是一个完整真实的胡耀邦,是一个具有党性鲜明 的胡耀邦,是一个因为恪守党性却不得不在人性上打些折扣的中国人。当然,人无完人,无 论是曾经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开明领导人,还是作为优秀的中华儿女和炎黄子孙,胡耀邦先生 都当之无愧。也正因为视胡耀邦先生是人而不是神,我们对他既不要盲目崇拜,也不要求全 责备,需要我们共同关心和寻求解决的祇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祇有把中国尽快的建设成为一 个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使所有中国人都享受在法治和人权的阳光之下,才能使像胡耀邦、 赵紫阳先生这样的悲剧人物不再在历史上重演,才能使像他们这样的最高国家领导人把自己 的正确主张贯彻实施下去,人民才能够因此获取到公正,社会才能够走向进步。一但好的社 会制度实现了,中国人也就完全没有必要瞎折腾了,甚至连像纪念胡耀邦先生这样的活动也 会显得多余的了。(2007年4月13日星期五于徐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