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佳被刑事拘留的声明 2007年12月27日下午3时,北京著名维权人士胡佳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 家政权”的罪名刑事拘留。 长期以来,胡佳在环境保护、爱滋病预防及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后因从事维权 活动而遭受政治压力,被迫离开爱滋病权益保护领域,同时也失去了正常收入来源。作为一 个人权活动者和自由写作者,胡佳虽然频频发言,对外发布中国人权状况的信息,批评政府 和有关官员,因此遭受长期软禁,但其言行均在中国宪法明示的权利保护范围之内,毫无煽 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具体表现.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北京市公安局对于胡佳的刑事拘留是不 可接受的。 2008年,既是中国第一次举办奥运会的年份,也是中国推行改革开放政策三十周年。适 逢其时,中国民间和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人权状况格外关注,特别关注中国政府是否兑现其申 奥时改善人权的承诺,关注中国政府能否拿出更实质性的具体措施,以证明其在改善人权方 面做出了切实的努力。 我们认为,中国政府应该善用契机,使奥运真正成为中华民族的一件盛事,在国内开启 社会和解之门,在国际上让中国的崛起不再成为世界的疑虑.而抓住奥运契机、推动政治进 步和人权改善的最好方式,就是中国政府珍视改革开放留下的思想解放传统,信守承诺并用 实际行动兑现承诺,忠实于中国宪法有关人权与法治的基本理念,以最大的诚意和勇气落实 《世界人权宣言》及相关国际文件关于人权保护的条款,向中国民众和国际社会展现开明的 政治姿态.基于此,首先,我们敦促行政当局立即释放胡佳,还其作为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 在胡佳尚未恢复自由之前,必须依法保障他在监禁中的各项权利,包括身体保健的权利、合 法申诉的权利、聘请律师的权利和亲属探视的权利。 其次,我们呼吁国内外各界关注胡佳的身体健康状况,胡佳是一个肝硬化病患者,监禁 生活将对其身体造成严重伤害,长期监禁更可能意味着人道灾难的发生。 再次,我们也呼吁国内外各界关注胡佳家人的困境。在胡佳失去自由之时,他的身后, 是一个刚刚满月的婴儿,一个时常遭受监控的家庭。我们敦促行政当局解除对胡佳家人的行 动限制,让他的妻儿能有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 在北京奥运一天天逼近的时刻,无论从普世道义和中国法律的角度,还是从人道的角度, 中国政府都没有理由罔顾道义、践踏法律、背弃承诺、有违人道,剥夺胡佳先生的基本人权, 限制胡佳家人的基本自由。 最后,我们呼吁自由国家的政府、国际人权组织、国际舆论关注胡佳先生的命运,共同 敦促中国政府回到尊重人权、恪守法治、兑现承诺的轨道上来。 签名人:刘晓波等 (注:本声明开放签名,祇接受本名签名,有常用笔名的请在本名后面注明常用笔名。 注明当前所在省份、职业,把签名发送到下面两个信箱:forhujia@gmail.com; forhujia200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