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震塌的教学楼中国百姓行使依法问责之权 (德国)彭小明 从悲愤到灾后问责 汶川地震后,一位失去孩子的家长呼天抢地地哭喊道:我不要你们的什么抚恤款,我要 你们赔我的娃娃!这是何等凄凉的悲哭!灾区各地的死难学生家长们正在行动起来,向当局 提出责问,要当局给个说法。 人们不约而同地思考一系列问题:5.12大地震到底有没有预测讯息?为什么没有预报? 责任在哪一级地震部门?国务院和中共中央是否得到预测信息?如果得到预测,为什么不公 开预报?不予预报跟北京奥运有什么联系? 豆腐渣教学楼占倒塌房屋总数的三分之一,少年儿童死亡上万,责任在哪里?校长、教 育和建设部门(局、厅、部)和各类承包商、工程队各有多少责任?中央投资决策者(党中 央常委会)有没有责任? 台湾、日本等专业救援队申请入境救援,在机场整装待命,竟被阻拦在境外,结果耽误 了黄金72小时。为什么不允许?是谁下令拒绝?有什么比人民生命更加重要的理由?温家宝 一行数十人在第一时间可以进入重灾区都江堰市,为什么台湾、日本专业救援人员就进不去? 想到这些,人们的心情就不能平静。可是愤怒还不够。人民要求党政领导给个说法,如 果不给,人民将依法提出问责(刑事指控、行政诉讼、监察检举,乃至弹劾)。一方面必须 惩办贪官污吏,他们偷工减料,害死了鲜花一般的生命;也要惩办因为渎职、失职和不作为 而造成人祸惨剧的党政官员;另一方面,通过依法问责,检讨防灾减灾救灾过程中的缺失, 作为未来天灾重来时的经验教训。德国2002年洪水灾害、美国2005年飓风灾害之后,根本没 有任何对执政党的歌颂,也很少对投入救援的军警人员的赞扬,祇有朝野各派人士立刻组成 的调查组,审核灾前灾后的责任,联邦和地方各占多少百分比,然后立刻改进应急机构及其 功能。中国必须学会灾后问责的理性思维。 提议设立彻查诸多学校惨案的特别法庭 地震天灾和灾中人祸暴露出了中国法治的极端不健全。刑事控诉,当然是必需的。豆腐 渣工程一定是人渣干部和人渣奸商勾结建成的。指控、受理、调查、取证、审判势在必行。 然而情况并不简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祇要按照有关规定(比如四川地 区定为7级)建造教学楼就没有法律责任。如果当时验收已经“达标”,实际发生8级地震, 严重超过法定抗震强度,房屋倒塌了,很难再重新验证,也就无法追究责任。如果是在该法 立法之前建造的,更加没有法律责任。而且即使查出的确是危房,在穷困地区、农村地区, 情况也很难说。资金不足,没有校舍,为了权宜解决儿童上学难的问题,低标准使用了危房, 结果在地震中垮塌,压死了孩子们。法院能忍心对这类干部或教师绳之以法吗?2008年6月1 日《中国青年报》刘瑜的文章谈到:“中央说要严查。查到校长,校长说教学楼检修报告早 就上报教育局了。查到教育局,教育局说检修报告上报市县领导了,查到市县领导,教育经 费就这么一点,我们怎么办哪?跟省里要,省里也不给呀!查到省里,领导说,中央本来就 规定教育经费市县级自理嘛!”文章到这里不敢进一步追问下去。追问下去就是要问党中央、 国务院,(人大仍是橡皮图章),根据联合国的要求,教育经费至少要达到国民总产值的6% 以上,中国政府接受了联合国的要求,可是直到2008年两会以前一直维持教育经费仅仅百分 之2.97%以下,最近才升到4%.教育经费长期不到位,各地尤其是农村、边疆等地方的教育长 期欠帐,豆腐渣教学楼的罪魁祸首究竟是谁还不清楚吗? 官员相互推诿也好,奸商逃之夭夭也好。从总数6890多所学校垮塌的事实就可以概括出 一句真谛:共产党缺乏执政能力。剩下的仅仅是证据确凿的偷工减料、设计不达标的案例可 以诉诸刑法。具体的搜证工作,每个死难学生的家长都应该立刻着手。中央下令让教育部门 和建设部门清理垮塌教学楼,等于是放手让犯罪嫌疑人破坏现场。所以拍摄现场的照片和录 像,保存不达标混凝土残块和不达标钢筋的标本,刻不容缓。不论官员升迁调职,承包商东 躲西藏,祇要穷追不舍,总能找到一定的责任人。然后向法院提出控诉。不过,中国的司法 并不独立,各级法院受同级党委的政法委员会操控,很容易形成官官相护,官商勾结,罪犯 可能蒙混过关。灾区人民最好提议为彻查近7000座教学楼坍塌的诸多惨案,设立特别法庭, 由全国德高望重的司法界人士组成,特别调查取证,开庭审理。否则还有可能如朱镕基怒斥 的九江堤坝豆腐渣工程一样,不了了之。 中国人没有弹劾权利 刑事诉讼祇是惩办一部分中低级贪官污吏,对于高层的错误决策有什么问责方式?人们 立刻想到了弹劾。尼克松畏惧水门事件的弹劾而辞职,克林顿畏惧拉链门事件的弹劾而检讨。 德国基本法虽然没有“弹劾”这个对应词,却包含指控总统、总理等高级官员的条款。1947 年的中华民国宪法,现在仍在台湾实施,其中明确载有弹劾权,弹劾甚至已威胁到民进党总 统陈水扁家族。汶川大地震没有预警,伤亡惨重。当人们查阅中国的宪法、法规的时候发现, 中国公民没有机会弹劾国家地震部门、建设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各级官员,更没有权利弹劾国 务院总理和国家主席。 早就有人提出要建立宪法法院,增设宪法弹劾条款。这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方向。今天宪 法法院还没有建立,弹劾权还没有立法,即使两者都完成了,提出对部长、主席和总理的弹 劾案,还需要宪法法院或人代会的大多数代表通过。现行的人大代表选拔完全是党委操纵的, 绝大多数代表是既得利益人士,要他们的大多数去投票弹劾国家领导人,希望十分渺茫。但 是是否完全没有其他的途径了呢?不是。至少理论上说,还有行政诉讼和监察检举。 监察检举总理和地震官员的渎职或不作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监察部的职能包括“检查国务 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遵守和执行纪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 令中的问题”。对于总理和各部部长的决策行为有没有监督、考察的权利?如果总理或地震 局长获得信息却不发出地震预警,究竟构不构成渎职或者故意不作为行为?如何追究他们渎 职或故意不作为的原因?《条例》语焉不详,按照法治原则来说,“法不禁止皆可为”,公 民应拿起监察检举的“武器”。监察检举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能权利。 现在的监察部主要都是在进行反贪肃贪的工作。反对贪污腐败当然重要,但是渎职失职和行 政故意不作为的行为比贪腐问题更大,公民更加难以充分行使这方面的权利。 这次大地震没有预警的疑点很多,根本不可能由国家地震局个别发言人的一次讲话可以 蒙混过关。震前并非没有小震预兆的近期报告,汶川映秀镇等地已经在震前多次异常滑坡, 震前的临近报告,例如,中国地震研究员耿庆国耿庆国根据强磁暴组合,明确提出“阿坝地 区七级以上地震的危险点在5月8日(前后10天以内)”,地震预报三要素:震级、地点、时 间则均已明确,而且已经上报地震局和国务院。今天已经不是唐山地震的四人帮时代,网上 信息已经飞入寻常百姓家,而地震局的官员竟然对这些严肃的、具有学科专业背景的信息不 闻不问,或者不予理会,难道是可以容忍的吗?现在的普通中学生要搞一次郊游远足活动都 会事先上网查一查天气预报,行车路线;以防震减灾为职责的地震局官员怎么可以有这样的 疏忽?如果地震局没有向国务院和中共中央作任何预警报告,不是渎职和失职是什么?如果 是因为观点分歧将不同观点的预警报告扣压不报(例如中外学者联名发表的学术报告和耿庆 国研究员的紧急报告),也是没有理由的重大失职,也应给予严肃处分。而且耿庆国等人的 报告都在临近地震的十余日前发给了国务院或温家宝。何人签收,是否呈递给总理,总理是 否批示,是否转呈党中央,都应该不难查出。经公民举报,监察部能否核查予以公布? 从种种迹象看来,地震局并没有完全不报。主要是四川绵阳、广元等地的核工业设施和 地方财政重头收入的矿山都得到了机密预警,震前已经作了一定的地震防备,所以没有发生 核泄漏和武库爆炸事故。5月13日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的问话说, 他们接到四川地震局职工7人的投诉表示,亲人在几天前就察觉到地震的迹象,但局里说为 了保证奥运前的安定局面,禁止透露这个信息。国家地震局发言人的答复完全是答非所问, 避重就轻。经过英语翻译,这种“顾左右而言他”的滑头行为,当时在场的中外记者无不摇 头。这些情况中央四台已向五大洲现场直播,无法抵赖。从常理推测,地震当局一般不敢获 得信息后不报告国务院和中央,否则万一出事责任太大;祇有中央才能在得知信息后认为 “为了保证奥运前的安定局面”,才下令禁止公布消息。那么责任就在中央和国务院,就在 包括胡锦涛和温家宝在内的十七大政治局九人常委。他们为了奥运的面子而罔顾千百万人民 的生命和财产,这样的罪行将永载史册,遗臭万年。在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的时代,祇要稍 有预警,一场白日午间发生的地震,决不会死伤如此惨重。中国领导人如果事前不报,事后 再怎么沉痛表态作秀,也绝不能补偿人民损失予万一。汶川地震预警疑案一定要追究下去, 为死难的同胞,为本该受到父母师长掩护而幸存的死难中小学生讨还公道。一年两年没有结 果,10年20年总会有个水落石出,唐山大地震,中国党政领导集团知情不报,酿成24万(实 际上更多)人民的死亡,直到29年以后仍旧真相大白。21世纪的中国人民已经不是四人帮时 代耳目全面被监控的人民了。新加坡联合早报的记者不难找到,举报人是谁,应该可以查出, (中国党政当局必须保证举报人的生命安全),他们的信息是哪里来的,什么人说过为了保 证奥运前的安定局面这句话?这样明白的案情,搜证取证应该不是监察和司法的难题。 中央高官罪责难逃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 院提起的诉讼。其受案范围中包含一项: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人身权、财产权。行政诉讼俗 称就是“民告官”。例如:在震后的废墟中许多家长老师还听得见孩子的呻吟和哭喊。可是 没有机械和专业能力,他们束手无策,无法抢救。同一时刻,台湾救援队迅速向北京提出入 境抢险的请求,却遭到了拒绝。直到3天以后,即5月15日才得以入境,错过了黄金抢救时段。 废墟下的呻吟已逐渐归于死寂。台湾救援队具有丰富的921 大地震新鲜经验和先进的抢险设 备,例如灵巧的鸭嘴千斤顶,而且台湾同胞同文同种,风俗全通。凡是以救人生命高于一切, 会立刻接纳,可是中国党政领导人却拒绝这样的他们入境,祇能说明这些高官是“用特殊材 料制成的”另类。交通堵塞的理由是不成立的。温家宝及其随从队伍能够达到的灾区,救援 队伍就应该能够到达。黄金72小时内温家宝访问过的重灾区内,曾在废墟旁呼天抢地的死难 学生家长应该联合起来互相作证,提出行政诉讼,指控国家主席胡锦涛和中央政治局侵害了 死难孩童的人身权利,生命权利。如果救援队不遭阻拦,有很多孩子不会死亡。 当然,在一党专制的中国,民告官从来就是困难的事情。许多举报官场腐败、上级贪腐 和渎职失职的基层群众几乎都会受到各种打击报复。萨斯疫情肆虐时期,北京的蒋彦勇大夫 给《纽约时报》写信,揭露了真相。因为他是著名的退休军医,而且在国际新闻界引起了反 响,所以仅仅对他软禁一时,而广州的另一位医生王云安因为带领萨斯死难病患家属到卫生 厅局请愿,结果被逮捕判刑。地震大灾之后的灾民维权抗争一定很不平静,还有很多风险和 波折。但是由于地震没有预警和豆腐渣教学楼等信息传播极广,引起的悲愤遍及全国上下, 男女老幼,所以受害人赢得的同情也将更加广泛而深沉。有没有这份同情大不一样。灾后民 告官势在必行,问题是新闻跟踪不可懈怠,不能让新闻监控一手遮天。此外,维权律师的协 助作用也非常重要。 奥运政治虚荣酿成了震灾人祸 从唐山大地震到汶川大地震,两次都没有预警,都出现数十万人民死伤,致残致病,上 千万人流离失所,最根本的祸根还在于中国共产党的一党专制行政方式。具体地说,唐山地 震时,处在文革末期的疯狂阶段,毛泽东病入膏肓已不能视事,四人帮急于打击邓小平等实 力派,领导集团处于极度紧张亢奋的状态中,为了所谓的“反击右倾翻案风”,稳住那一具 活尸毛泽东,握紧到手的权利,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唐山地震的预兆和预测都被置若罔闻。 汶川地震前夕,中国领导集团再次陷于极度紧张亢奋的状态,奥运会被夸大到了民族尊严和 党国形象的高度,面对西藏骚乱事变和国际压力,从党政高层到基层青少年都处于癫狂兴奋 之中,胡锦涛竟说西藏问题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仅仅是国家主权的问题。 (理智的说法应该说西藏问题既是民族问题,也有宗教问题,更涉及到国家的主权问题。) 愤青在国内外的暴力行为活生生再现了义和团拳民的现代翻版。于是作为民族尊严和党国形 象的08奥运成了压倒一切的象征。造成了一切(包括地震预警)都应该为奥运让路的氛围。 两次大地震都没有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新闻导向完全一边倒,没有任何不同意见以缓冲和 质疑。地震是天灾不可抗拒,人祸加剧了灾难。说到底是奥运的民族主义狂热贻误了汶川地 震的预报,(所谓为奥运大局让路),结果让十万人民死于非命。《联合早报》记者提问露 出的蛛丝马迹,必须穷追到底。未来的5.12 地震纪念碑上务必写上这个惨痛的教训。虚荣 浮躁的政治行为一旦冲击正常的行政秩序,必将导致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当代的碑文 写不进去,后世的碑文也必须写将进去。 民间力量的精神升华 很多国内外的媒体都注意到这次地震救灾的行动中出现了民间的自发力量。人民自发地 组织起来,没有批准、没有命令,奔赴灾区去奉献爱心。大批没有经过土改、镇反、反右、 饥荒和文革的青少年突然间看到了死亡、鲜血、无奈和恐怖交织在一起。他们慷慨捐助、救 死扶伤,不取报酬,不求名利,精神非常难能可贵,非常令人钦敬。然而,这样的爱心活动 还是比较容易实施,也是以物质手段为主的。进一步的爱心奉献,将比捐助和抢救更加困难, 充满风险。那就是锲而不舍地参与和帮助死难学生家长们和其他灾民的诉讼责问行动。这类 行动势将遭到党政当局以及官商合体的打压和阻挠。不仅会遭受物质和身心的损害,而且可 能没有任何报酬,反而可能遭受精神和名誉上的打击和冤屈。能够投身并坚持这类爱心活动 的人可能会少得多,但是中国和四川一定会有敢于为民请命的谔谔之士挺身而出,迎难而上。 正是这样的爱心行动必将推动中国建立起全民的应急救助体制,合理合法的人民问责体系, 以人为本的执政和立法体系。那将是一个真正和谐的民主人权的新中国。1989年一个失去17 岁儿子的母亲丁子霖教授奋起控诉中国共产党在六四天安门惨案中的杀人罪行,已经让北京 当局胆战心惊;如果上万名震灾中失去孩子的父亲母亲中有一千人站出来向北京当局讨还公 道,中国的法制和民主势将出现巨大的进步。◆来向北京当局讨还公道,中国的法制和民主 势将出现巨大的进步。◆